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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本站首页-办事指南-申请办理护照须知

申请办理护照须知
作者:九江市公安局办公室 版权:原创 添加时间:2009-11-20 阅读:1266

【字体: 】 

申请办理护照须知

 

一、申请材料:

1.提交填写完整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申请表》,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,并提交标准的护照制证相片;

2.提交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原件)和身份证的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

3.国家公职人员申请办理护照时,应提供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意见;国有大型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职人员办理;

4.未实行按需护照申领的县、区须经县区受理并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。

二、受理时间和地点:

周一至周五   上午   80012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下午  14301700

办理地点:九江市长虹大道212号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

三、办结时限:

申请资料齐全后,15日内办结。

四、联系方式:

咨询电话:0792-8278223

监督电话:0792-8278217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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